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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价协9游网页版开展2025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我要打印


豫价协〔2025〕11号


转发中价协9游网页版开展2025年第一批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9游网页版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25〕28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9游网页版开展2025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5〕30号)要求,现开展中价协2025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注册地点在河南省区域内连续3年以上有造价咨询业务收入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二、工作安排

  (一)企业申请阶段(2025年5月25日前)

  自愿申请参加中价协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请于5月25日前在中价协网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cre.ccea.pro/admin/login)完成网上申报(企业 申报前请认真熟悉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

  首次申请评价的企业需进行“单位预申请”,待中价协资格核验通过后,再登陆企业评价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非首次申请评价企业可直接使用原有账户信息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请各申请评价企业按照评价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资料,全部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评价申请书,于5月25日前将评价申请书和系统抽中项目的成果文件原件(成果文件评价后退回)报送至省协会。

  (二)初审阶段(2025年5月26日~6月8日)

  省协会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结果报送中价协。 

 (三)终评阶段(2025年6月9日~30日)

  中价协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进行终评。

  1.根据需要中价协可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省级协会对企业申报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2.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中价协官网公开发布。

  三、注意事项

  (一)信用评价系统由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中价协会籍管理系统等做支撑,相关数据自动导入。如发现提取不到信息,请核对各系统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是否一致(包括字母大小写等)。企业如有水利、运输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请增加新项填写人员信息并上传证明。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提及的“上一年度”(职业能力提升、质量管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各类组织、廉洁教育、客户评价、公益活动)均指一个自然年度。“近三年”(科技创新、客户表彰、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均指三个自然年度。

  (三)“2.2.2造价咨询营业收入”须上传近三年的含有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列项或注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取得信用等级后,中价协会员单位可随时登陆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打印信用等级证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有效期为三年,请各参评企业留意系统内信用评价等级有效期,及时对信用等级有关信息进行更新或延续。

  (五)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况,请按要求处理:

  1.原有信用等级本年未到期的企业,原则上不参与本次信用评价工作。有希望升级的企业,可以申请参加。

  2.企业名称变更可在评价系统线上填写变更申请,如需换证书可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将旧版证书寄回中价协予以更换。

  3.企业出现分立、合并等重大变更的,须重新申请评价。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金志刚   周洋洋

  联系电话:0371—69077282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16号紫金城商务楼2102室

  附件: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9游网页版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价协 〔2025〕28号)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9游网页版开展2025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5〕30号)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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