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标定〔2014〕1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
现将《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2014年的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附件: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2014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2014年
工 作 要 点
2014年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游网页版全面深化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增强标准定额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主题,加快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度建设,强化市场活动监管;创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提高在市场有效配置资源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全省标准定额(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加强专业人员培养,不断提高全省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能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定额的法规政策,在执行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做好建筑节能、新型墙材、绿色建筑、住房保障、质量安全、智慧城市等地方标准编制与修订的跟踪服务工作,实现标准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认真做好500兆帕高强钢筋应用示范工作;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应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等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督促建设各方主体积极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提高标准规范的知晓率和执行力;按照住建部的统一安排,与相关监管机构和单位协同配合,开展以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县创建工作,认真做好《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宣贯培训、监督检查和中期达标验收工作。
三、认真做好现行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对2009年前发布的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复查,确认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并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四、按照住建部《9游网页版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的要求,在我省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施工现场标准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发挥标准员在标准培训与考核、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和反馈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施工现场标准员管理制度。
五、继续配合省政府法制办认真做好《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修改工作,争取早日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六、积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制定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指导各市积极开展工程计价监督检查、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制定发布《河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计价技术咨询、定额解释、纠纷调解等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计价依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七、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各市县和施工企业开展调研,一是调查了解现行定额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修编新的定额做好准备;二是针对即将在建筑业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重大变化,认真做好“营改增”后对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影响的分析,尽早做好 应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变化及应对措施;三是做好定额人工费单价的调查测算,及时发布定额人工费单价指导价格,指导发承包双方合理计取工程项目人工费,保障生产工人的合法权益。
八、制定发布《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推进全省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价格信息日常管理,注重人、材、机等要素价格的市场调查,完善造价指标基础数据分析,提高对市场的及时反应能力,提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九、在严格造价咨询企业准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质淘汰(清出)机制。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奖惩机制等方面,建立完善诚信信息平台,制定发布《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积极引导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经营和合理竞争;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监督检查,规范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继续做好造价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考试报名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指导省直管县(市)做好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加强与省直管县(市)标准定额管理机构的联系,着重在业务指导、标准贯彻、定额(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指导,加快提高省直管县管理机构的服务水平。
十一、响应厅党组号召继续做好住房保障督查;配合建设指挥部认真做好建设大厦工程造价审核和控制工作。
十二、紧密联系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岗位奉献、岗位创新等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着重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继续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查找工作岗位风险,强化防控措施,努力为全省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