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标〔2012〕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游网页版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36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河南远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未达到建设部第149号令所规定的要求,责令其在2012年3月19日前进行限期整改(详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游网页版公布限期整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63号文件)。经我厅组织专家对列入整改名单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改情况审查,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实际,现将审查结果(见附件)予以通报。
整改基本合格的24家企业,将列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重点,不得参加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各项评奖评优活动,若在下年度动态考核时仍为基本合格,将依法撤回该企业资质;整改不合格的11家企业,自发文之日起,依法撤回资质并同时注销该企业资质。
附件:58家企业审查结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