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识[2011]9号
根据原建设部《9游网页版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06]319号)的要求,经我所组织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专家委员会的审查,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生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大龙东升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旺昊博铝塑门窗制作有限公司、北京良塔装饰工程中心、北京求真务实门窗有限公司、北京苏鑫华安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成万佳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中色铝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泰阳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南通建新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南通盟阳幕墙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南通新纪元门窗有限公司、南通顺源装璜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泰阳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南通奥华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润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丰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恒盛铝塑门窗有限公司、浙江瑞明节能门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家缘门窗有限公司、杭州国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绅仕镭幕墙门窗有限公司、浙江建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浙江雅德居节能环保门窗有限公司、金华市桢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申丰节能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友南特幕墙装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铝铝材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天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天晟门窗有限公司、厦门嘉福幕墙铝窗有限公司、成都成实塑胶建材有限公司、成都市金斯特节能门窗有限公司等提交的标识申请符合要求。现将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1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来信请寄: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工程标准处,100835
电 话:010-58933472 010-58933180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