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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游网页版开展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0【我要打印

建标实函[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使广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和使用新发布的标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拟同意部分标准规范主编单位对2011年拟批准发布的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开展宣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标准规范主编单位负责编写培训材料、配备授课师资、发布培训通知、组织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培训通知、培训教材、教师安排及培训日程等有关材料下发前,应抄报标准定额司和人事司。
    二、请各地工程建设标准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宣贯培训工作。也可参照本通知,确定本地区的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具体要求请及时与标准定额司联系。
    三、宣贯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见附件,具体宣贯培训的通知可登录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www.ccsn.gov.cn)查阅。有关单位和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
    张 磊 电话: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电话:010-58933246,传真:010-58933389
    附件: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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