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固始县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4月26日下午,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固始县建设工程“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政策宣贯会议。全县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副经理、会计、造价人员等120余人参加会议,县国税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人员应邀参会。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游网页版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9游网页版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 〕4号)等文件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凡杰,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裴仁斌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孟局长指出“营改增”工作意义重大,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中央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我国税制一项重大改革,对我县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并要求所有参会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财税系统培训,解决纳税申报操作问题;同时要在执行过程中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财政和税务部门反映,确保“营改增“工作能够平稳、有序、顺利进行。裴局长就我县推行营改增工作也提出了要求:“认识要提高、情况要了解、政策要吃透、节点要把握、培训要加大、目标要实现”,要让纳税人满意,让政府满意。会后,县国税局税征科吴华副科长对《房地产建筑安装“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作了详细解读;住建局定额站站长黄兴华及有关定额专家分别对《河南省建设工程“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进行了讲解、宣贯。